入會說明
依據「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」第七條規定:經紀業經主管機關之許可,
辦妥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,並加入登記所在地之同業公會後方得營業。
一、填寫入會資料卡乙份,並蓋公司大小章及會員代表簽章。
二、應檢附文件:
〈一〉入會資料卡一份。
〈二〉公司設立登記表影印本(請影印A4紙張)一份。
(營業項目H704031不動產仲介經紀業H704041不動產代銷經紀業,)
〈三〉基隆市政府地政處許可函影印本一份。
〈四〉負責人身分證影印本一份(請註明:僅提供入會申請用)
〈五〉全聯會開具之營業保證金之「繳存証明」影本一份。
三、推派會員代表:
〈一〉以公司、行號之負責人、經理人或該公司、行號現任之職員。
〈二〉以年滿二十歲以上者為限
四、繳交入會費及常年會費:
〈一〉入會費及會務發展基金僅於第一次入會時繳交。
〈二〉入會當年之常年會費乃依入會月份換算應繳交之費用金額。
※例:某甲於六月某日入會,當年度應繳納之常年會費為6至12月,共計七個月。